国家科学技术奖
2015年09月15日 文章来源:百度百科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国务院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国家科学技术奖自2000年设立,包含5个奖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主席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国家自然科学奖
奖励在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我国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不授予组织。
国家技术发明奖
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
高校获奖代表合影
技术发明的中国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不授予组织。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授予对中国科学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奖项不分等级。
这些奖项每年评审一次。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这两个奖项不分等级。其他三个奖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分为一、二等奖两个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