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买美食,先验验店家证明

2015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私房烘焙的蛋糕,无添加剂的饼干,秘制小菜,货真价实的土特产……朋友圈里,很多有好手艺的朋友做起美食生意。想吃什么,微信上吼一句再网上转账,不一会儿跑腿的就把好吃的送到你眼前。

  但是,随着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这些朋友圈美食不能再任性经营,也需“持证上岗”。

  朋友圈售卖的美食

  不少出自“私家厨房”

  “山核桃味瓜子、榴莲蛋糕,香辣小龙虾。”每天,童女士的微信朋友圈就会被这些卖私房美食的帖子刷屏,童女士说,这些美食基本上是家庭作坊制作的。

  童女士对食品安全并没太多担心,“大多数都是朋友的店,或是朋友的朋友推荐的,信得过。”

  童女士说,自己在下沙一家企业做行政,每天工作比较闲,喜欢刷刷朋友圈,看到什么就买些吃,很方便。

  来自温州的小潮是售卖“微信美食”的一员,卖麻辣海鲜,费用从22元到168元不等,装在塑料餐盒内,通过电话预订和微信预订两种形式售卖。每天早上,他在市场采购原料后手工赶制,然后送到顾客指定地点,加工地点是自家公寓,100元交易额起送,3公里以内免费,3~7公里收派送费10元,7~10公里为15元。

  小潮坦言,他没有售卖食品的任何资质,也没办过健康证,但东西绝对卫生。“如果手续很难办的话,以后碰上要检查那就干脆不卖了。”小潮说。

  记者联系多家朋友圈定制美食的店铺,发现几乎都没有实体店,都是在自家厨房或租借的房子内加工制作的,没有办理过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很多美食卖家宣称无添加剂,但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烹制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根本无从得知,也无法验证。

  有不少市民认为,从网上买这些加工食品,很难保证食品质量及卫生。大二学生小朱曾通过一位微信好友购买了一些卤鸭舌,没想到吃后出现肠胃不适的症状。碍于朋友的面子,她并没有索赔。

  市场监管局提醒

  网上卖美食,须验许可证

  “不管你是在朋友圈卖食品还是保健品,凡是吃的东西,都要遵循新法的规定。”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淑玲表示,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互联网食品交易的行为,强化了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

  王淑玲介绍,目前网上销售的食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卖主有实体店,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那么他再开网店,只需拍照上传证件认证即可;另一种是在网上销售家庭制作的食品,就要先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才可销售。目前,公司办证在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办许可证可以到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王淑玲告诉记者,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她提醒,市民买网络美食前,最好先看看店家的相关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有问题,建议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不确定卖家所在地,也可向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 李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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